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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附解读)

发布者:【蓝狮平台资讯】   发布时间:2022-01-02 19:01:52   点击量:858

蓝狮平台资讯: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改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将在2021年的基础上下降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租赁(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将在2021年的基础上下降20%。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以后上牌车辆不予补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汇总火灾和重大事故信息,加快建立车辆事故报告制度。隐瞒事故信息不配合调查的,根据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涉案车型补贴资格。


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建〔2021〕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厅(局、科委)、发改委:


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就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01.保持技术指标体系稳定。


坚持平缓补贴下降。


为营造稳定的政策环境,2022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和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将在2021年的基础上下降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租赁(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将在2021年的基础上下降20%。


02.明确政策终止日期。


做好政策收尾工作。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要求,为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良好发展势头,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2022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终止,2022年12月31日以后,


加强产品安全监督指导。


确保质量和信息安全。


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督体系,进一步巩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主要责任。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产品质量保证能力,满足国家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在线升级等管理要求。提高企业监控平台的效率,提高售后服务能力,做好事故应急响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收集火灾和重大事故信息,加快建立车辆事故报告制度,隐瞒事故信息。不配合调查的,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暂停或取消相关车型补贴资格。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的通知》(财建〔2016〕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


附件: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31日。


政策解读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改委(以下简称四部委)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改委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关于《通知》的背景。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自2009年以来,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品性能显著提高,产销规模连续六年位居世界第一。


2020年4月,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明确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去年的基础上下降10%.20%.30%,公共交通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会下降,2021-2022年补贴标准将在去年的基础上下降10%.20%。2021年,面对全球疫情蔓延、芯片短缺等不利影响,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实现大幅增长,产业发展趋势良好。2022年,补贴政策将继续按照既定安排有序下降,创造稳定的政策环境。近日,四部委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财政补贴政策的相关要求。


2.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


根据财建〔2020〕86号文件,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将在2021年的基础上下降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租赁(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2022年补贴标准将在2021年的基础上下降20%。根据此,《通知》明确了不同类型、不同领域车辆产品的补贴标准,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3.2022年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近年来,在补贴政策的指导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品供应质量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产品实用性显著提高。根据财建202086号文件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整体稳定的规定,2022年购买补贴政策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里程。能耗等技术指标的门槛保持不变,稳定了企业的预期。


四.明确购买补贴的截止日期。


根据财建202086号文件的要求,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2年底。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为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良好发展势头,稳定行业和消费者预期,《通知》明确2022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终止,12月31日以后上牌车辆不予补贴。


五、进一步加强产品安全监管。


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具有智能网络特色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逐渐应用于市场,带来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问题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火灾的重要关注点。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产品安全监管,确保车辆质量和信息安全,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通知》明确提出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夯实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等措施。同时,围绕车辆火灾和重大事故,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车辆事故报告制度。对隐瞒事故、不配合调查的企业,根据情况轻重暂停或取消相关车型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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